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美國行政法專題討論
Seminar on American Administrative Law 
開課學期
112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葉俊榮 
課號
LAW5466 
課程識別碼
A21 U373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6,7(13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霖1303 
備註
與張文貞合授
總人數上限:65人
外系人數限制: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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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美國行政法深具特色,許多原理原則與基本概念已滲入國際組織的運作,富有理論縱深與實務運用。美國行政法的基本理解,更是掌握美國聯邦政府各項管制課題(科技,生醫、選舉,金融、資訊、通訊傳播,食品安全等等)的基礎,其中程序,救濟與資訊等面向,更是美國行政法的核心。

美國行政法歷經 上個世紀1930年代「新政」(New Deal)的考驗與轉變,但基本上仍建立在多元主義的基礎之上。利益團體政治的參與,國會的互動與法院的審查並重,正當法律程序在行政管制上的運用,可以說是行政法的精髓。由於憲法的發展影響管制國家的內涵,美國行政法其實也是憲法權力分立的動態呈現。除了程序本身的重要性之外,美國強而有特色的總統制,亦產生了別具特色的總統行政 (presidential administration)。由總統領導行政權所衍生的內部評估機制,包括管制影響評估以及成本效益分析,都是構築美國行政法的重要面向。

本課程將掌握美國行政法的特色,從管制國家的形成到管制理論的運用,逐步引領同學進入美國行政法的豐富殿堂。美國行政法已經大量滲入國際及跨國行政管制的實體與程序,深入理解並掌握美國行政法,對於處理國際及跨國行政管制事務,將有高度助益。

課程進行中,除了授課教師講授外,修課同學必須深入閱讀列入必讀文獻的美國行政法指標性案例(leading cases),並撰寫二份案例或規範性文件的摘要(case brief),並依個人興趣閱讀選讀文獻。最後於學期末選擇一個案例做深度分析(可與臺灣或其他國家進行比較)的學期報告,與學期中的二份摘要合計,大學部同學撰寫約六千字,碩士班同學撰寫八千字,博士班同學撰寫一萬字左右。學期末中,修課同學課堂中也有許多運用英文閱讀資料的機會,有助於法律英文的學習。 

課程目標
1.理解與掌握美國行政法中的重要內涵與運用。
2.為理解與學習個別管制議題建立基礎。
3.強化國際管制事物的處理能力待補。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Jerry L. Mashaw, Richard A. Merrill, Peter M. Shane, M. Elizabeth Magill, Mariano-Florentino Cuéllar & Nicholas R. Parrillo, Administrative Law: The American Public Law System Cases and Materials, 2019
Breyer, Stewart, Sunstein, Vermeule and Herz, Administrative Law and Regulatory Policy: Problem, Text, and Cases, Wolters Kluwer, 2017
Geoffrey R. Stone, Louis Michael Seidman, Cass R. Sunstein & Mark V. Tushnet, Constitutional Law, 2013
葉俊榮,《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》,台北:三民書局(1999)
葉俊榮,《面對行政程序法:轉型臺灣的程序建制》,台北:元照出版(2002)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